阜阳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时间:2022-09-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农(肥料) 罚〔2022〕4号 | 安徽**集团阜南县苗集镇李**农资连锁店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案 | 安徽辉**团阜南县苗集镇李栋敏农资连锁店 |
| 李** | 2022年5月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到安徽**集团阜南县苗集镇李**农资连锁店抽检肥料,肥料为35%复合肥料(27-4-4),商标为泉河,生产许可证号:(皖)XK13-001-00160,经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不合格,2022年7月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告知其15日内依法享有复检或者复验的权利。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执法人员现场拍照保存相关证据。 2022年7月7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泉河牌复合肥料9吨,以180元/袋(50KG/袋)的价格购进,190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所购肥料已销售完,截至2022年7月22日,当事人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 当事人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据《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1.罚款2000元。 | 15日内向“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纳罚没款 | 阜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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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funan.gov.cn/xxgk/detail/62f1c9178866888f0a8b456e.html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8月1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颍农(肥料)罚〔2022〕5号
| 余**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 余** | / | 余** | 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 |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2625 元。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建设银行颍上县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颍上县农业农村局 2022.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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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ahys.gov.cn/xxgk/detail/62fc38cc886688bd578b4574.html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8月16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颍农(肥料)罚〔2022〕4号 | 销售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 颍上县蒋**农资经营部 | / | 蒋** | 销售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并参照《安徽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决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10元; 3.罚款人民币7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510元整)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颍上县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颍上县农业农村局 20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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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ahys.gov.cn/xxgk/detail/62fc3c63886688e0578b457e.html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2.08.25)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临农(农药)罚〔2022〕11 号
| 临泉县**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 临泉县**农资有限公司 |
| 刘** | 经营劣质农药 | 处罚种类: 1.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农药; 2.没收扣押的涉案农药 10袋,10克/袋;3.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程序:普通程序 | 15日内持《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2022.8.24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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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农(种子)罚〔2022〕5 号
| 临泉县**农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案 | 临泉县**农资有限公司 |
| 李* | 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 处罚种类: 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200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处罚程序:普通程序 | 15日内持《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2022.8.24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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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址: https://www.linquan.gov.cn/xxgk/detail/63072ad788668881308b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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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437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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